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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導遊記分制恐難杜絕強迫購物
2010年12月22日 17:34
http://www.chinanews.com/ga/2010/12-22/2739697.shtml
香港因應惡導遊阿珍事件而加強規管旅行社及導遊的旅遊管理,將于明年2月份開始採用導遊記分制去杜絕強迫購物,筆者認為,這本身並不合理。
據報導,香港因應惡導遊阿珍事件而加強規管旅行社及導遊的旅遊專責報告,將引入旅行社及導遊“記分制”,以及打擊“刀手”宰客的“一團一導遊”等十招措施,2011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;香港的有關措施據稱已獲得深圳文體旅遊局支持(訪港內地團超過六成經深圳組團社來港),並要求深圳36家持牌組團社嚴格落實指引。
導遊“記分制”和“一團一導遊”被引入後,引起導遊界的強烈反應。香港導遊總工會更聲言若平安夜當日旅議會不回應訴求,將發起遊行到政府總部,要求與旅遊事務專員容偉雄直接對話,並在聖誕前後罷工,預計600名導遊回應,該會理事長黃嘉毅更會絕食抗爭,一旦實施指引就提出司法復核。導遊總工會認為導遊每日開工十多小時,體力不支,要求首天接團和最後一日送團,由一名導遊助手負責,觀光購物可由另一導遊負責,自由活動不用導遊,期間導遊可以跳團。但議會最終只放寬接團可由另一名導遊負責,但觀光、購物和送團都涉及購物元素,必須由同一名導遊負責,以防“刀手”玩失蹤。
由於還沒有看到香港方面有關記分制的具體規定,筆者暫時不適合對規定本身作評價,但是採用導遊記分制去杜絕強迫購物,這本身並不合理。
目前大陸對導遊也採用了記分制,持證導遊的證件為IC卡,一年十分,導遊出現違規情況,則按照情節輕重進行扣分,扣完分數後則停止帶團,若一次性扣完十分,則吊銷導遊資格證。這種方法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強迫購物等現象的出現,但是並不可能杜絕強迫購物,如果購物仍然是導遊的收入來源,難保導遊不會通過各種方法讓遊客“穿小鞋”。
將強迫購物的重點落在整治導遊素質的身上,這本身就已經放錯了重點,須知道強迫購物不是因導遊出現的,而是在惡性競爭下出現了零負團費後才出現的。現在大陸各省都在整治酒後駕車,一經發現即扣分,嚴重則吊銷駕駛執照甚至終身禁駕。這項措施的出臺,收到了很好的效果,禁酒令使得酒後駕車大幅下降。但是同是記分,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。酒後駕車被扣分,直中酒後駕車的要害,畢竟冒著被扣分被吊銷駕照的危險甚至置自身的安全於不顧的情況,對自己沒有多大好處。而導遊強迫遊客購物不一樣,因為遊客購物才是導遊的收入來源,即使極端的情況下被吊銷導遊執照,遇上零負團費旅遊團,導遊也不可能賠本做苦力而不談收入,他們不是救世主。
香港旅遊業議會的成員由誰組成?旅遊同業者,這包括了旅行社、購物店等等旅遊行業上下鏈,他們是利益共同體,從導遊開刀無怪乎導遊總工會要反抗,因為他們成了替罪羊,最可恥的還躲在背後。還是那一句,零負團費是導致強迫購物出現的原因,而零負團費的根源是缺乏有效的監管所導致的惡性競爭。政府部門監管的,更多的應該從旅行社和購物店之間的關係下手,而不是讓這兩者將問題推給導遊。筆者曾經說過,不妨徹底取消所謂購物點,尤其是那些藏在暗處、只對遊客開放不對市民開放的購物店,一律取消,看看這一刀切下去有效還是記分制有效。(蔡華鋒)